宗教是由一群人組成。它是一個注冊的社會團體。
每個宗派由有類似理念的人組成。就好像你熱愛環保支持有權墮胎,你就可能,如果還沒有的話,加入某個環保組織和左派團體,或者LGBT團體。
而不管哪個團體,其成員都是美國公民,當然可以通過其憲法賦予的權力去對政府行政施加影響力。這不就是民主政治嗎?
莫非,你認為必須讓這群人消聲,隻能由你和同意你的觀點的人說話及製定國家政策?
先生對政教分離概念不清。
當你可以光明正大地反基督教反福音派時候,正說明政教分離是美國的現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