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真不知道對應的中文翻譯,反而知道英文。早幾年讀過一位大法官寫的the Majesty of law,

來源: 2023-03-01 16:31:50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才第一次知道common law vs. civil law

英美是一家,歐洲諸國是一家。

我覺得個體要是可以像你這樣不斷突破自己的認知,願意開放的對待自己本來不同意甚至反感的事物,就非常少有,非常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