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理年齡十幾歲二十幾歲的時候, 一邊嬌滴滴的自稱“人家”, 一邊給對麵的冤大頭聽眾丟個眼風, 聽眾趕緊幫女神兩肋插刀,赴湯蹈火。 雙方都樂在其中。 接著自稱“偶”,眼風好像不那麽管用了,隱約聽說有個詞叫”眼緣“。 再然後自稱“我”。 愛誰誰,我自己什麽都能搞定! 心理年齡無上限的時候, 那就跟維也納女神一樣自稱“老娘”。 此山老娘開,此樹老娘栽,誰敢不服,老娘踹誰!再不服,滅了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