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前提是,不違背公理的法律。美國體製下的公理-天賦人權(類似歐氏幾何的公理)其實不多,在此之上,才有法律細則

來源: 2022-10-17 07:51:34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