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瑙妹妹好!一年前的時候我在走廊發過一篇文章,其中有一段是這樣的,

來源: 2022-10-15 07:52:24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“另外,要遵守一個很重要的原則,那就是conflict of interest。具體的說,就是執法者的執法決定,不能受到自己的個人喜好,個人利益,個人信仰的影響。這一點如果嚴格執行起來,其實對執法者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。比如說,如果我在一個雜誌做主編,那麽我自己的文章就不能在這個雜誌發表。如果我是一個學術基金的評委,那麽我自己的基金申請,就一定要被排除在外。具體到論壇,這裏雖然是一個比較鬆散的休閑場所,但是,為了防止版主權力的濫用,還是要依照這個原則。比如說,當網友們之間有了爭論的時候,版主不能參與其中的任何一方。版主不能參加任何有關政治和宗教的辯論,因為這很容易帶入版主的個人傾向。我本來還想過更極端一點,版主不能在其所擔任版主的論壇發帖子,後來一想,如果是這樣,還有誰願意做版主,就沒法操作了。”

當時有很多人讚同我的觀點。時過境遷,不過,現在再回頭來看,不知道多瑙妹妹是否還以為然?

哈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