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年初已被最高法否決了嗎。你是說聯邦政府?那沒辦法,那是雇主的雇傭條件,不過你也可以在法院挑戰的

來源: 2022-08-25 20:46:23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