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意議員應最大限度代表選民的民意,但議員還有另一義務 - 決定於國家利益有關的事務

來源: 2022-08-25 10:04:0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一個州兩個senators,按人口幾到50來個congressmen,但不同民意有多少,可以說每人都有自己一份民意,不必與任何其他人相同,代議不可能精確代表每個人,而不得不有舍取和加成。再說,就兩大黨,每黨有自己的核心理念,是舍取加成要圍繞的,所以實際上選舉遠非單純選一個人做我的傳聲筒,而是將幾個可選的既定聲音與自己的做最大限度匹配。最後,在國家利益的決策上,更不可能代表每個個體的利益,管理國家不是搞民粹,是考慮選民總體的長遠利益,即使選民自己還沒考慮到。另外,選民也可以組織和推選其他黨或獨立候選人( 美國可以嗎)以更好代表自己的利益。所以你一味強調代表民意是不現實也是意義不大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