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七處三觀經》中佛陀這麽說:佛告比丘:人有四輩。有人自護身不護他人身,有人護他人身不自護身,有人亦不自護亦不護他人。是人不自護亦不護他人,是最下 賤 人;護他人不自護是勝上;若人自護不護他人是勝上;如自護亦護他人是聖上。若如是人最第一。
佛甚至認為愛護自己不愛護別人都是可取的,當然最高大上的是“自護亦護他”。
想認真實施一下,發覺居然搞不清怎麽做才能“好好的愛自己”?給自己放個假,把孩子教給別人管自己出去吃飯,買東西,都做過,稍稍放鬆,但功效實在太短了:)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