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這裏有幾個意思:
1. 這個世界的Law and Order肯定是要的。
2. 在懲罰罪惡的時候,不要讓自己的心染了新的種子。哪怕是白求恩,治病救人和自己染病,是兩回事兒。治人是要治,但是佛教的說法,人心裏其實也很容易染上病,都是互相傳染。所以大家要有心理防禦,治人,同時不讓自己染上。
3. 這個世界(甚至整個三界,包括天人界)本身就是幻化苦海,不定什麽時間有浪頭拍過來,人就是滅頂。所以佛教基督教都講的是徹底脫離苦海的路。
4. 具體的因果我看不見,也不是完全理解。而這個正需要真正高的修行水平。實際上,整個的科學都是在研究因果。F=MA等等。隻是佛教的因果,多了時間參數,更加難以研究。
5. 研究因果(就像研究科學),並不能是為不作為洗地。相反,是為了當下以及以後的改進。比如,
5.1 你把醬油瓶、甚至鹽酸瓶碰了一下,按照因果,那個瓶子就要倒地。你妹妹在旁邊看見了,她當然知道這是因果,碰了瓶子-->自然會倒。但她並不能就此說,“都是你的因果,我就看著它倒”。她照樣可以、應該幫著扶一下。這就是自由意誌、愛心。
5.2 如果人再聰明一點,成了傑佛遜、麥迪遜那樣的人。設計一套係統,讓人大大減少碰倒瓶子的幾率。那就是大政治家了。
5.3. 如果有人故意碰瓶子,摔瓶子,那當然要有法律懲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