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沒認為自己誤解。哲學應該是思辨沒錯。隻是如何來界定思辨和詭辯的差異?

來源: 2016-06-13 06:27:50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在和人的交流中,發現很難實現公平嚴密。公平嚴密是哲學思辨必須的吧,但是做不到,因為人有立場無法公平。嚴密需要在各個立場中正確轉換,還是需要公平。歸根到底還是需要跳出立場,但是人基本做不到。

所以我認為要實現哲學的突破,需要訓練人抽象思考的能力,也就是放棄固有立場的能力。

我印象中,你的文章一直在傳遞一種隻進行邏輯分析,而不斷真偽(也就是不選擇性的自己決定對錯)這個真是我說的放棄立場。當然也可能是我的誤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