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會決議:1小學老師必須教會小學生熟練使用槍支。2小學生必須隨身攜帶槍支上課。3必須

來源: 2012-12-22 01:14:31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將槍支置於課桌右上方,或吊在胸前易於抓取處。4子彈必須上膛。5軍火商應發明兒童手槍。6必要時,考慮給全美小學生配備防彈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