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字,我不同意你把價值判斷和事實判斷混起來。一件事是好是壞,和對當事人有益無益的判斷是不能混同

來源: 2012-06-01 09:37:15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就像一個人是否貪汙,是個程序問題,和錢最後落到誰口袋裏關係不大。用於享樂是貪汙,用於行善不改變貪汙這個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