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字,我不同意你把價值判斷和事實判斷混起來。一件事是好是壞,和對當事人有益無益的判斷是不能混同
來源:
FarewellDonkey18
於
2012-06-01 09:37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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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像一個人是否貪汙,是個程序問題,和錢最後落到誰口袋裏關係不大。用於享樂是貪汙,用於行善不改變貪汙這個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