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這樣理解的。

來源: 2010-04-19 23:11:03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如果照你這樣說的話,那麽,其實這個世界上任何一件事物都有文理兩種特性。是這樣麽?

那為什麽又要分開來講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