納妾合法化是愚蠢的社會經濟製度
從原始社會父係製度開始的一夫多妻製遍及中外,但是西方很早就從製度上確認了一夫一妻製,而中國發明了與之相關的宗法製度,明確了妻與妾的不同主仆地位,妄圖通過“規矩”來管理和保存這種婚姻製度,表麵上說是為了承襲宗嗣,實際上是維護男人占有多個女性的特權,而這個努力在我看來是十分笨拙的,代價高昂。
有庶妻,就很難沒有庶出子女。嫡庶之間,由於存在不同的權利等級(在有嫡子存在的情況下,即便庶子年長也不會有主要的繼承權),利益鬥爭就比普通的同父同母兄弟來得殘酷;在這場鬥爭裏幾乎沒有贏家:取得繼承權的嫡子即使在分家的情況下仍然要維持一份“公中”的財產,而作為族長對庶出的兄弟有照顧的義務。不難想象,在白熱化的戰鬥結束後,還能有真心的照顧和被照顧麽?小的時候常聽祖母說,她娘家幾個庶出的叔叔經常把家中的東西偷出去換鴉片,其中有幅畫,當年先祖為了得到還殺過人的(比如紅樓夢裏的石呆子),說是拿出來曬曬,曬完就不見了。好好一個封建大家庭,隻要有幾代納妾,就倒塌破落得不成樣子了。納妾製度使得封建家族內部的不和成為必然,在財產繼承上的實際效果是不僅分散了財產,而且在後裔之間形成了敵對或挖牆角的關係。中國社會的一盤散沙或者跟這個製度有關係也未可知。
千不該萬不該,妾及其子女的合法地位是不該給的。這是個出亂子的禍根。相比之下,西方古代時,私生子無法享受婚生子的權利,有效地穩定了家庭秩序和社會秩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