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複:我記得最有趣的一個判例,就是一個白人被殺,而法官找不出真凶,
來源:
youli
於
2010-02-22 11:05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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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記得最有趣的一個判例, 就是一個非白人被殺, 殺人者(兩個白人)連一天的監獄也沒進過, 快30年了, 兩個殺人犯安享天年。
這個被殺的非白人是華裔, 名字是 Vincent Chi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