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劉曉波罪的主要是《零八憲章》而不是什麽殖民地三百年吧

來源: 2010-01-02 23:29:18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《零八憲章》大致看了看,沒覺得有出格的,在西方國家都是正常的人權與輿論自由的範圍。

互聯網時代,控製輿論的壟斷做法已失效,民眾有自己的是非標準,三百年殖民地連走廊的同學們都通不過,能有什麽實現的可能呢?腦子裏進水了而已。

但把溫和的政治主張都投入監獄,等於替他們宣傳了主張,不然也許都被遺忘了呢。劉曉波就是一例。

汪精衛,那都蓋棺定論了,政治家的汪,但從投靠侵略者的民族敵人,建立政府,就說明汪作為政治家沒有遠略,不想未來曆史評斷,是不合格的。不管年輕時有什麽偉績,最後中國的曆史都是蓋棺定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