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可的意思是,要做這樣的比較,取一個角度或方麵,有失公允:)

來源: 2009-01-14 18:00:06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您的主貼,給讀者帶來廣東模式“壞”印象。這是講不過去的。

您的不少知識係列,就相當全麵翔實,讀來令人大長知識。那麽,既然您要對這兩種模式作比較,小可以為,用同樣的風格,寫上個10集8集,必能得出比較公允和有益的觀點。

而且,這個話題非常好,必然會引出很多熱烈有趣的探討。

祝新春愉快,萬事如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