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然是婆婆錯。媳婦生的兒子,媳婦的家,就得按媳婦的規矩。老太太不同意,立馬走人,回自己的家當太後去。

來源: 2011-05-24 10:41:04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