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講故事的人就是厲害,短短幾行就講述了一個跨半個世紀的故事。

來源: 2011-04-27 18:39:20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喜歡樓主的這些故事,親切,有共鳴。

那個時候上海人對小流氓應該是稱作阿飛吧?俺三歲就離開了上海,對那裏的印象真的很模糊。

俺也喜歡琥珀,曾先後二次在丹麥的首都哥本哈根花了不少的銀子淘琥珀呢,後來又迷上蜜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