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是個合夥事業,得有足夠的愛情和緣分,吸引彼此為對方奉獻和犧牲。

來源: 2011-01-26 14:09:56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也得有足夠的規則和框框,約束你在山窮水盡的時候也不放棄,直到再開出一片新天地。

婚姻不是要遇到最傑出的人,而是發現那個最能彼此容納默契的人,然後一起享受學習成長過程中的樂趣。

如果為了不得已而勉強維持一個婚姻, 兩個人的人生目標南轅北轍,沒有交點卻僅維持個表麵形式,那是很不人道的。婚姻原本是為了幸福,而不是痛苦而設。 至少兩人要有一致的目標, 努力給對方創造更有趣的日子。

假如不能,假如關係變成了彼此傷害, 雙方都沒必要僅為了維持婚姻而維持。因為如果這樣倡導,對於渺小而本來能力就有限的人來說,有失仁慈。

所以, 俺主張麵對現實,分情況看待婚姻中的人和如何對待婚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