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也不是什麽良心,至於對錯看以什麽為標準,道德層麵同意你說的
不用指責他人,他們也沒有違法。但我以為這不僅僅是道德問題,是人性的反應。正常的人性在災難麵前不會表達出喜慶歡樂。雖然報紙沒有權利私自決定國哀,但我覺得這樣的悲劇用國哀的方式表達是不過分的,不管政府有沒有製定國哀日,不讓降半旗還不能改版麵了?如果不是把廣告費看得更重要的話。
我隻能想到把版麵改稱黑色,或是把廣告移到第二版(同時給商家作一定補償),再次,也可以頭版幹脆不報道,不提大火(同意沒有必要跟風)。反正把這兩樣放在一起叫人心裏不舒服。我想報社的專業人員一定有能力處理的更好,如果他們有一點悲天憫人的情懷。所以,這個問題不在於有沒有‘錯’,是有沒有彰顯人性。
也許我的要求太高了,不過不是我一個人,你可以看到國內不少網民都對錢江的做法表示了不滿。同樣是外地報紙,山東的就不一樣,雖然也有廣告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