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哈,那我理解錯了!

來源: 2010-10-15 15:58:1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 看來法律的語言和詩的語言不是一回事兒。俺寫的眼er都綠了, 中文都讀不懂了, 唉。 不說不笑不熱鬧, 說的好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