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覺得我們海外的國人,最起碼的,應該是聲援劉和譴責暴政。

來源: 2010-10-08 17:15:31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和平獎和這個方向同拍。所以,我讚賞評委的作為。

為一篇文章,得十一年徒刑,這是在中國改革開放之後!真開曆史倒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