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覺得我們海外的國人,最起碼的,應該是聲援劉和譴責暴政。
來源:
史迷
於
2010-10-08 17:15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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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平獎和這個方向同拍。所以,我讚賞評委的作為。
為一篇文章,得十一年徒刑,這是在中國改革開放之後!真開曆史倒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