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我給的建議不公布捐款數額 因涉及對方提出索賠 別成證據

來源: 2010-05-03 07:54:22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都判給對方了。


王家太難了,而印度一家應有好的人壽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