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得不錯:“一切都會有報應”--

來源: 2009-08-02 08:04:3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刑事案來說--殺人凶手要自己負責自己的行為--當然,他們有辯護的權利----就像被害家屬有追求殺人凶手的權利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