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居也不是為了什麽,兩個人相愛,不想分開

來源: 2009-03-24 15:47:35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喜歡住在一起就住了。覺得這是愛情火候還未到結婚的時候,但是感情又很好。當然如果住在一起又發現不對頭,分開比較容易。結婚因為有法律程序畢竟很麻煩的。
對於一個成年女人,同居還是結婚,現代還是傳統,純粹是個人選擇。不代表哪一種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