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給個例子
兒子自從認識了一個女孩子後,三個月不給我電話,留言,e-mail都不回...我好像失去了這個兒子,當時我大陸的生意也忙的很,我是兩邊飛。
等我回到美國,(給兒子留言,周末去看他請他們吃飯)與LG開車2.5小時去他大學,一起度過了一天,又請他女友周日來家裏過...
一來一往,我發現這女兒是單親,想法很怪異,總慫恿兒子
遠離家庭兩人去個沒人認識的地方...而且有很嚴重的頭痛毛病...
拆是拆不散他們的,我就讓女孩子去治病,我出錢...常請他們回家過夜,給女孩買冬冬...雖不滿意,隻要兒子喜歡,努力做個好準婆婆...
一天,兒子回家說與女友吹了。
為啥?
太纏人.
咋了?
每天不上課,又天天到外麵吃...我已經花了你們很多錢了..
這時候,我才與兒子說,信用卡我月月付,當然知道花費,不是餐館就是藥店(頭痛)..
你離開她,我很同意,關鍵問題是以後要看女孩是不是鼓勵你
好好讀書,好好工作。她的家庭要正常,生活與咱們不相上下,
要有愛心..
兒子同意地點頭了,這是好事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