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提醒一次,法庭接受的證據是人證與物證,你隻要告訴我那一件案子滿足這兩個條件就可以,不需要這麽多案子

來源: 2020-12-17 09:24:31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人證與物證要直接與案子有關。人證指的是犯案人的姓名。物證當然是犯案用的東西。

這個版主將我的貼隱藏,你的貼卻沒有,這個版主自己就沒有公平公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