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沒真正恨過誰" 是最偉大的思想. 不想當律師, 當別的也很好啊, 可能律師和法官

來源: 2012-01-30 00:35:1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在探求法律含義和解決爭端上需要錙珠必較, 但這主要也是為了使雙方得到公平的對待,合法的保護, 目的是好的. 其實有些問題是需要錙珠必較的. 比如 " 沒真正恨過誰" 也包括了對於意見對立的人的態度, 這是很好的。 但是, 人可能恨他或她所犯的罪,以及後果, 卻同情犯罪人的無知, 這種對罪行和罪人的區別對待是合理的想法。 分辨這個也很重要, 在對人和對事上要區別對待。

其實做什麽行當都有意義,人類都需要: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