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是你說的那樣,很痛苦。

來源: 2011-07-05 18:52:02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   有時覺得自己有必要自找著受“二茬罪”嗎?又覺得不記下來,那罪就白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