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扯了半天,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項:是法院傳票還是律師的信?

來源: 2011-10-02 10:29:2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如果是律師的狗屁信,那就是200%的騙錢,扔進垃圾桶了事。如果是法院的傳票,就準備上法庭自己去贏這個鳥官司,準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