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票是發給網絡公司的. 回複:幾乎就得背黑鍋了。如果被人告了非法下載侵權的罪,挺難說得清的。

來源: 2010-10-22 14:26:35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傳票是發給網絡公司的,要求30天內不抗訴的話,就將我的個人信息告訴原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