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不是華碩可以判的吧?不是中國法律實行地?

來源: 2008-10-29 15:43:23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華碩最多可以反告但是判決的應該是中國的司法部門,不是麽?
華碩難道有那麽大權利?而且新聞裏說的是被害人是想私下和解開始去和華碩談,並不是1開始就準備把這件事共築與眾,至於開始她的代理人也沒說是律師啊,所以不清楚裏麵的細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