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有黃靜還化名“龍思思”?而且他們“帶微型拍攝和錄音設備”自己取證據?法律證據不需要當事人同意可以錄音? 不過如果1開始他們就找律師(如果周成宇不是)應該不會被判勒索吧?不過不懂中國的法律,雖然支持維權,不過不應該通過法律途徑來處理麽?為啥私下和解? 不懂! http://tech.sina.com.cn/it/2006-04-11/0614898065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