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做東西有兩個誤區

來源: 2007-07-21 21:34:4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1)不能Customer說什麽你就去做什麽。這和打官司一樣,你做修改了就說明你承認有錯了。你當然作了回好人,用戶驗收的時候寫上一筆公司就得賠錢。況且你私自改動代碼並沒有經過係統測試,如果因為你加的東西導致整個係統崩潰,好看的就不隻你一個了,公司跟你一起玩兒完。

2)你給用戶提示不論多Friendly,都會被用戶認為是BUG,用戶可以因此不驗收(因為Requirement, Design Spec中沒這東西)。係統crash可以有很多原因,也可以有很多解釋。你這麽提示又是不打自招。況且,如果隻是個別情況可能是用戶搞亂了也未必。你不去查出真正原因,隻是提供個露馬腳的提示,你老板不把你Fire掉就算他的仁慈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