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複:得罪諸為大俠:本人用詞不當,願將"建議"改成"請求".而且,

來源: 2007-05-29 14:10:55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在美國又怎樣?告訴你吧,不改標題的回複才是歐美論壇的標準回複方式。不信你就去英文論壇去看,全是Re:xxxx。利用標題回複才是回到國內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