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複:得罪諸為大俠:本人用詞不當,願將"建議"改成"請求".而且,
來源:
德州老外
於
2007-05-29 14:10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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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國又怎樣?告訴你吧,不改標題的回複才是歐美論壇的標準回複方式。不信你就去英文論壇去看,全是Re:xxxx。利用標題回複才是回到國內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