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罪諸為大俠:本人用詞不當,願將"建議"改成"請求".而且,
來源:
goisland
於
2007-05-29 13:37:27
[
舊帖
] [
給我悄悄話
] 本文已被閱讀:次
大俠可不必理會.我以為在美國可不必注意這小節,沒想到還是象回到了國內.唉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