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而兩條腿都減少了價值,這樣好像起不到對衝作用。總得增值盈利,才能取到對衝作用吧?不然還不能挽回我付出的成本。
感謝各位回複和討論。我現在大致想清楚了。上麵的理解是錯誤的。正確的理解和心態應該是,
買入時,put spread(103-90)一般價格是遠低於spread的最大價值($13)的。
到期時如果股價低於90,它就能值$13,遠大於買入的成本價, 從而起到對衝降低損失的作用。
到期時也有可能股價超過103,或者下跌幅度沒有那麽大,導致put spread價值歸0或者低於成本。這時沒有直到保護作用,應該將對衝成本看作保費。
中途隨著股價從103往下跌,put spread價值可能增加,但也可能由於交易價格spread過大,流動性小造成價值波動很大而出現虧損。short leg有時好像損失價值的速度比long leg增加價值的速度更快,從而導致put spread價值降低。或者由於IV crush, 但兩個回複好像都說我的情況不太可能是iv crush. 不管怎樣,中途不應該太糾結put spread虧本了,因為主要目的不是通過put spread賺錢,而是為大幅下跌交保險。
當然如果感覺股價已經開始反彈,繼續下跌可能性比較低,也可以先關閉對衝以收回部分保費。
這裏一個tricky的地方是在股價已經急跌時,對衝成本很高,可能讓人難以下手。所以最好能提早一些加對衝,或者在IV值較平穩時加,以降低成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