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某大公司工作,但是我的印度老板歧視我,我已經被批準了 FMLA,然後當天就被裁掉,我告到 EEOC, 現在獲批 庭外和解(Mediation),我自己做了大量準備工作,在這種情況下,是否有必要請律師?
這個大公司的Investigator 找過我兩次了,希望我跟他們接觸,但是我從網上谘詢,沒有跟他們開會議。 感覺他們也想盡快和解。
現在一個律師開價要 45% contingency fee, 會不會太高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