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個問題,先說三個簡單粗暴地回答:

來源: 2026-01-09 06:36:3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官司能不能贏大錢。不能。

官司值不值得打。不值。

官司對以後的職場生涯有沒有影響。有。

詳細說一下:

1. 官司能不能贏大錢。你的律師已經說了“打官司的經濟好處有很多不確定,可能也不一定能得到很多賠償。”

律師收費方式:按結果收費 (Contingency)拿了錢以後按比例抽成。同時還有很多其他的費用 (Out of pocket costs),不在比例內,贏了,從拿到的錢中扣,輸了,你出還是律師出,依合同而定。律師按小時或案件收費 (hourly fee/flat fee),說明他沒有很大的把握贏,賺一點是一點。(Strong evidence 不等於Winning evidence.)

建議你和律師坐下來分析一下,官司怎麽打,錢怎麽收,可能贏多少錢,可能花多少錢。從經濟收益方麵你心裏有個底。

2. 官司值不值得打。打官司是一件費錢,費力,費心的工作。如果打官司得不到高額經濟補償。那打官司的目的是什麽?

主貼說了,打官司是為了討個公道出口惡氣。但你的公道,在別人看來是不是公道,是不可控的。打官司程序很多,很多程序你和公司都要證明自己對別人錯,每證明一次,你就要受一次惡氣,聽對方喋喋不休地說你如何不好。最關鍵的:這場官司對你來說,是個人得失,對公司負責打官司的人來說,隻不過是眾多日常工作之一,不必為此著急上火生氣。如果你不是“與人奮鬥,其樂無窮”的性格,三思。

3. 官司對以後的職場生涯有沒有影響。

短期來說,無論你贏了還是輸了,表麵上沒有。但你和公司產生矛盾的根源(Performence) 沒有解決,估計以後會被穿“小鞋”。而且公司學精了,小鞋讓你穿的一點錯都挑不出來。所以無論輸贏,你都要換工作。

長期來說,英文有一個“六度連接”的說法,任何兩個人之間,平均隻需要通過不超過六個中間人就可以建立聯係。在業內,看上去連八杆子都劃拉不著的人,說著說著就有了共同的認識人了。你如果打官司,別人一定會知道,後果是有人可能向著你,有人可能向著公司,向著公司的人多半是管理層的人。雖然知道你有理,但為了自己的利益,還是要做出對公司有利的決定。

我博客裏有個帖子供參考: 職場告狀指南(2):程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