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回擊了,趕快找工作吧。

來源: 2026-01-04 05:27:18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上班的目的一是為利:掙錢;二是為名,升職。且不說你剝不了他的皮,就是剝了,你能得到利呢,還是能得到名?

如果換了我,我也憤怒。咱發泄完後,看看你如何做可以獲得最大利益:

1. 你大概沒有意識到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rogram (PIP) 的嚴重性。PIP是解聘的第一步,解聘一個員工,一般公司都會有若幹程序,以文字記錄,預防將來打官司。PIP書麵文件,你的頭兒一個人出不了,隻有得到了他的上級同意,並已在人事報備,才可能以他的名義發給你。

“我說,你不必修改這份報告,我可以參加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rogram. ” 這句話有兩個誤區。

一,你給自己挖了個坑。不修改報告,你有七個問題,而其中四個,你根本沒錯兒,怎麽改呢,改不了,更讓人捉住把柄。修改了PIP,前版依舊是證據。前後兩版放在一起,更能顯示出頭兒錯了。而且,七個問題足以進入PIP,三個問題呢?

二,是否進入PIP程序,員工沒有選擇。不接受,公司可以馬上解聘。接受了,可以拖個一年半載三個月,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時間。很少有人能夠通過PIP的,除非你徹底地“洗心革麵”。頭兒說“跳”,你問“跳多高”。以你帖中所說,你做不到。關鍵在於,沒必要,不過是一份工作而已。

既然如此,不必費力巴勁地爭取通過PIP。該怎麽幹活就怎麽幹活,別讓頭兒抓住把柄立馬解聘。利用這段時間找工作。

2. 主貼中提到,被裁員會有補償。(被裁員還可以領取州政府的失業保險。)你可以通過談判來爭取被裁員,隻是己經進入了PIP程序,談判是否成功取決於法律和公司的政策。我們沒有專業知識,建議找個律師。

3. 回答你的問題:

(1)我想找新工作,在得到offer離開當前公司時,徹底翻臉。把這個lead的行為徹底曝光給HR。我曝光點是:他年底突然指出我工作失誤,但是在我工作當天,或第二天,或下周,根本沒有任何人和我談起這件事。他也沒有問我工作是否有失誤。他等到年底,突然發難,這就是他對我下的陰謀。

從主貼來看,你和頭兒的積怨,從他任職後就開始了。你認為他給你穿小鞋,他認為你說不通。PIP是經過你的頭兒上級和人事的同意成立的,在發PIP之前,郵件來往和會議記錄已經不知有多少存底。並非突發事件,曝光也沒用。說句你不愛聽的話:作為旁觀者,我沒看到陰謀。就算是陰謀,你能咋地,總不能請律師去指控公司陰謀論吧。

(2)我在這個公司工作12年,是正式employee。如果普通的layoff,我會得到package。我不知道如果公司以performance 不行layoff我,我是不是還有package?

PIP的目的是解雇,如果希望被裁,找律師幫你談判。

(3)我本來想通過performance improvement後,繼續留在該公司。但思前想後,覺得既然對方如此針對我,我不如徹底反擊一下。所以,我才有1計劃,找到下家後,直接向HR反映該lead bias我。我直接向總部反映,我一定會剝他一層皮。

你一定剝不了他的皮 哈哈。因為要剝他的皮,你要先剝公司的皮。當你把他告到人事和總部後,你要麵對的是公司,而不是你的頭兒。公司財大氣粗,有人事,有政策,有律師。你哪兒有那麽多時間陪他們玩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