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開始找工作。即使這個問題解決了,在這種環境下工作,太費心費力。最後自己變成了自己都不喜歡的人,不值。
就目前來說,你的計劃挺好的:
1. 表麵應付,但是不幫下屬,讓他隨意去做,讓他project老板給他擦屁股. 如果我老板睜一眼閉一眼,我就算了,隨他去折騰。
同意,但別應付。他來問問題,先說他的問題如何重要,然後說你要想一下,約個時間開會。開會時耐心給他講知識而不是細節,會後小結郵件發給他,抄送老板,是否抄送人事需要與老板和人事談了再決定。
老板對你的要求是 “manage him to make him perform。” 如果是小問題隨口答了,沒有manage 的記錄,也別為他幹活兒(perform),這不是老板所要求的。
這個項目經理在員工,你,你老板之間處於什麽級別?
2. 如果我老板非要逼我do his work, 我要把所有的documentation 收好,記錄下屬不qualify title 和記錄HR 和老板態度的轉變, 以及對幾個月後的新的工作說謊不作為不處理,作為一個retaliation case 來fight back. 告公司對問題員工不處理,反而因為我報告問題員工而報複我。
從帖中所說,老板要你manage,而不是do his work,如何管理,見第一條。
不知你與老板和HR談話時是否用了“lie" 一詞。在美國職場,說別人說謊是一件非常嚴重的指責。比較好的處理方式是對事不對人地指出:他提到他的預算是XX,但公司/部門/小組今年的預算是YY, XX是YY的N倍,老板你看怎麽辦?
文件一定要保存,目的是保護自己。不到萬不得已,避免與公司來硬的,非常的費心,費力,和費錢。對於公司方的人,隻是每天日常工作的一部分,輸贏與己無關,無欲則剛。
3. 公司裏的電腦完全不能下載或上傳到網絡,怎麽備份我所有的記錄?萬一我被layoff 如何反擊? 自己拍的照片可以用來做court evidence嗎?如果是公司的郵件,如何撇清confidentiality 的障礙。
可否打印?紙質文件也可以作為記錄。照片也可以做文件,是否能作為法庭證據,取決於公司的規定。真到了打官司那一步,必要的材料你的律師可以走法律途徑獲取。如果你有文件,雖不能作為正式的證據,但可以幫助律師取得正式證據。
從帖中所說,你的老板似乎沒有讓你走的意圖。但與其被動地被離職,不如現在開始找工作。
4. 美國哪個律師事務所可以找到適合的律師谘詢?或者哪裏能找到更好的相關法律資源?
律師事務所/律師 可以到 ChatGPT上搜一下。美國勞工部有很多相關法律資源。https://www.dol.gov
經驗之談:建議老板和人事談一下流程,請人事提供書麵policy。
從前解聘過一位少數族裔的員工。在開始走程序前,確定了如果員工告狀,告的是單位,不是我,我最多就是作為單位的證人出席。在整個過程中,確保老板和我站在一邊。我甘心做一個“打手”,決定讓老板和HR做,讓幹啥就幹啥。每次與員工談話後,都有會議總結。基本上兩周與HR碰一次頭,和老板就是隨時談了。
我們單位大,人事部門很完善,每個流程在公司的網站上都可以找到。如何做管理和員工都心知肚明。我們每一步都是在人事的法律人員指導下進行的,員工也可以在人事谘詢。老板一直對我開誠布公,所以整個過程很漫長(18 個月)但積攢了不少經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