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證的陷阱:

來源: 2024-04-07 06:37:38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1.  美國的法律是誰指控,誰提供證據(大意如此)。你沒有義務證明你沒接電話,你可以找人事,找法院。。。但根本不需要。

2. 人事的職責是幫助公司的管理做事別違背製度和法律,而不是執行法律。人事不會因為一位員工的要求而去查另外一位員工的call log。除非你的管理,或者你的律師要求。

3. 你的管理已經說了他相信你了,你需要管理進一步做什麽?把他開除了/全公司通報他撒謊/讓他承認他撒謊在全體參會人員麵前給你賠禮道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