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probation period,公司開人沒啥顧忌
一般的公司都有一兩個月甚至更長的試用期,這期間公司和員工都可以terminate at will,沒什麽法律上的問題
幾年前公司有個老黑兄弟,到公司上了兩天班,第一天orientation,第二天設置係統啥的,第三天生病,連著病了3天,周五下午公司直接terminate。聽說老哥和公司打官司,一兩個回合他就撤了
估計大家都明白,試用期得小心謹慎,盡量少耍大牌。但是,凡事不絕對,有幾個個烙印合同工,第三天開始就大打出手,他們和人打交道的能力確實比較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