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出的原因是因為幾年前在單位的電腦上,下載過一個瀏覽器,最近被scan出來,說是未經允許下載。單位說,最好自己辭職,否則被laid off的話,單位也不會付失業金。我怎麽聽著有點像單位為了開人,找了個借口,而且還不用給補償。上來請大家幫忙分析分析。謝謝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