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她的頭兒並沒有說要解聘她,你們公司的規則和她們公司的規則大概不同。這種情況下,認個錯比不認錯效果好。

來源: 2020-02-09 12:28:04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