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的錯誤是把解雇周期拖得太長,結果現在糾纏不清了。

來源: 2019-04-11 09:49:29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既然有試用期,就應該在第一次出現衝突時用insubordination走正規程序,甚至直接解雇,這樣其實對員工也是好的。很多做管理的對問題員工太過寬容,或害怕走正式程序,到頭來害人害己,甚至積怨釀成暴力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