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仔細一想,樓主這樣做應該是雙贏,女老板掙錢了,他出氣了,各得其所:)
來源:
小茶杯
於
2019-02-19 11:35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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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不讚同“報複”這種情緒的存在,但貌似結果並不壞,咋沒人這麽報複我呢?: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