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前三周告知老板要離職不幹了。這些天把要交待的也給同事交待了。同事還一直給新活,也都做了。剩下三天我說要休假了,今天同事又給個事情,老板就說,把同事說的活幹完 before taking any vacation. 活兒倒不是太麻煩。但老板這種說法我實在感到氣憤,他們自己想休一周就一周。為什麽我就不能?如果他們一直不停給新活,難不成我就一直幹到最後一天?請問大家,離職前有權利休假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