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有去處,就鬥一鬥,隻要不越線就沒問題,看看公司規定有沒有一定要給Notice 的規定,沒有提前一天通知走人。

來源: 2018-08-01 08:30:49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隻有這樣才能打到惡人的痛處。該投訴就要投訴。